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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私人银行账户,转账管理更严!公转私、私转私的要小心了!

发布时间:2020-07-09
据中国人民银行加急文件可知:2018年12月1日起,除了取消开户许可证之外,增加对于个人银行账户的管控,尤其是“公转私”账户,以及超过限额的账户。那么到底是怎么回事?给您慢慢道来!

央行发布加急文件

换句话说,试点地区银行按规定审核企业身份、开户意愿真实性以及基本存款账户唯一性后,即可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不再需要央行审批。

也就是说从2018年6月11日起,江苏省泰州市和浙江省台州市的企业在银行完成备案后就可以开设基本存款账户,而不用等央行审批并核发企业账户开户许可证了。

这个消息可谓是重大利好!虽然这个开户许可证取消只是在试点地区,不过距离全国全面正式实施也不远了!

而我们今天要说的是关于加强个人银行账户转账管理的事情,尤其是经常私户跟私户、私户跟公户之间20万以上划款的,要仔细看了!

加强个人银行账户转账管理

容易被税务和银行盯上呢?

大额支付:

(1)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单位)之间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支付;

(2)金额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收付,包括现金缴存、现金支取和现金汇款、现金汇票、现金本票解付;

(3)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如果发生了大额交易,金融机构要执行以下操作:

大额转账支付由金融机构通过相关系统与支付交易监测系统连接报告。并在交易发生日起的第2个工作日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大额现金收付由金融机构通过其业务处理系统或书面方式报告。并在于业务发生日起的第2个工作日报送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并由其转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老板与控制公司资金频繁交易被税务调查

2017年6月,眉山市某商业银行依照《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向眉山市人民银行反洗钱中心提交了一份有关黄某的重点可疑交易报告。眉山市人民银行立即通过情报交换平台向眉山市税局传递了这份报告。

黄某在眉山市某商业银行开设的个人结算账户,在2015年5月1日至2017年5月1日期间共发生交易1904笔,累计金额高达12.28亿元。这些交易主要通过网银渠道完成,具有明显的异常特征。(这个老板2年操作1904笔,金额这么高,这个企业出纳也够累的)

其账户大额资金交易频繁,大大超出了个人结算账户的正常使用范畴。其账户不设置资金限额,不控制资金风险,不合常规。

黄某本人身份复杂,是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个人账户与其控制的公司账户间频繁交易,且资金通常是快进快出,过渡性特征明显。(其实现实中大多数企业老板私户都是这么操作的)

最终税务查出来黄某2015年从其控股的眉山市公司取得股息、红利所得2亿元,未缴纳个人所得税4000万元。

遇到不听会计劝阻,继续以上违法行为的公司和企业老板,最好尽早告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