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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修订重点集中于五方面

11月12日,国新办举行筑牢制度基础提高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吹风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孙梅君在会上介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情况。
孙梅君介绍,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但是,现阶段我国食品安全方面还存在着一些新问题,这次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修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四个最严”要求,围绕夯实主体责任、强化全过程监管、提高违法成本等重点内容,在食品安全法的基础上,补短板、强弱项,以良法善治,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修订后的《条例》共10章86条。修订的重点集中在五方面:
一是细化食品安全法的原则规定。比如,细化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细化了学校和托幼机构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责任;细化了生产经营、贮存运输、追溯体系、市场退出等全过程管理要求。
二是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比如,提高违法成本,增设“处罚到人”制度,最高可处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年收入10倍的罚款;建立严重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三是实化针对具体问题的监管举措。比如,禁止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任何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对特殊食品检验、销售、标签说明书、广告等管理作出规定;禁止发布没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所出具的检验报告。
四是优化风险管理制度机制。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促进食品安全科学监管。比如,完善农业投入品的风险评估制度;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商机制。
五是固化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比如,建设食品安全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对企业内部举报人给予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