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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注销流程

发布时间:2021-08-16

  外资公司刊出的流程与内资公司大同小异,不过每个环节要求材料更多,审核更严厉,所需时刻更长,所以各位在进行外资公司刊出事务时必定要做到前期足够了解这些流程。

  今日呢小编就给大家聊聊关于外资刊出的一些相关流程,有爱好的小伙伴们可以跟着学习一下,信任等到后期必定会有用的。

  1、股东会、董事会形成关于终止企业,并进行清算的抉择,一起董事会任命清算委员会成员,建立清算委员会;

  2、清算委员会持股东会抉择、董事会抉择及清算请求报告,向原同意企业设立的政府机关送件请求。主管政府机关同意请求的,出具批复文件,政府机关批复日为清算开端日;

  3、清算委员会托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到清算开端日止之会计报表的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4、自清算委员会建立日起60日内,在省级报纸上至少刊登三次清算布告。第一次清算布告应当自清算委员会建立日起10日内刊登。企业债权人自第一次布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委员会申报债权;

  5、清算委员会于清算期间,处置企业资产,处理企业的债权债务,并依照清算会计的要求,进行清算会计核算;

  6、清算委员会于清算期间,按期进行国、地税税务申报;

  7、清算委员会于清算完毕日,编制《清算资产负债表》、《清算损益表》、《债务清偿表》、《财产分配表》以及《清算事项阐明》,托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清算完毕日之会计报表的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8、处理税务刊出手续。清算委员会持上述报表、审计报告以及刊出请求表,请求税务(国、地税)刊出。税务机关依据企业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实地稽察企业会计材料。企业补缴应交税款之后,获得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及税务登记证刊出证明;

  9、刊出银行存款账户;

  10、缴销企业营业执照、公章等,处理工商刊出手续;

  11、《刊出同意证书》缴回原同意企业设立的政府机关。